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

3370萬!台灣最高罰!酒駕撞癱人代價

3370萬!台灣最高罰!酒駕撞癱人代價
~~~TVBS – 2013年7月5日 下午7:28
3370萬!台灣最高罰!酒駕撞癱人代價
拿命開玩笑! 酒駕上國道追撞油罐車
TVBS – 2013年6月20日 下午12:03
酒駕新制上路,但偏偏就是有人罰不怕,台中市警方攔撿一名機車騎士,不但酒測值高達1.15,清查他的身分,發現他已經8次酒駕被抓,不但被罰了30多萬,甚至還妻離子散,無家可歸,晚上只能睡公園,而在高雄市,還有駕駛酒駕開上高速公路,追撞油罐車,幸好油罐車只有車身被撞凹,沒有釀成大禍。
救護車趕到車禍現場,白色轎車撞車,打橫停在路中間,車頭像是被削掉一截,車主左肩、頭部擦傷,還醉醺醺地躺在駕駛座上,消防隊員將他包紮後,送醫治療。
清晨4點,警消獲報一輛轎車酒駕,追撞油罐車,駕駛酒測值高達0.82毫克,警消到場時,卻只發現肇事轎車,直到後來才發現,油罐車停在前方500公尺外的交流道,幸好只有車身有撞擊痕跡,並沒有釀成重大災害。
高市消防二大隊分隊長洪聖儀:「我們要下交流道的時候,才發現交流道口有一輛油罐車,研判是小客車擦撞到它,幸好沒有造成翻覆。」
酒駕新制上路,還是有人罰不怕,台中這名42歲邱姓清潔工,清晨5點騎機車上班,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1.17毫克,警方一查不得了,因為男子從94年到現在,已經8次酒駕被抓,累計被罰了30多萬,連老婆、兒子都離家出走,平時都住在公園裡,卻還是戒不了喝酒的習慣。
記者:「都是在這邊喝酒喔?」附近居民:「對啊,都聚在這邊喝,都老早就喝得醉醺醺的。」
男子說,近年來又因為酒駕,陸續被判刑入獄,年初才剛服完刑,現在又酒駕被抓,害得自己妻離子散,無家可歸,真的是喝酒誤事,害慘自己一輩子。
台灣酒駕判賠,創下司法史上最高紀錄,一名羅姓工人去年6月和朋友到KTV唱歌喝酒,凌晨1點多騎機車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的何姓男子,何姓男子腦部重創,變成植物人,須終生看護,台中地院判決羅姓工人要賠償醫藥、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共3370餘萬元,創國內酒駕車禍案件判賠最高金額。
兒子被撞成植物人,老爸爸越說越傷心,眼看兒子終生都得躺在床上,必須有人看護,如今法院判賠3千多萬元,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受害家屬:「我是到處籌錢工作,看他躺在這裡,我們夫妻倆心情七上八下。」
兒子去年6月被一名酒駕闖紅燈的騎士撞上,法院最後算出光是終生看護費要1900萬,其他外加醫療、精神撫慰金等,總計3370萬,台中地院判決,肇事的羅姓工人,必須負責賠償。
這起酒駕撞人車禍,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最鉅額賠償案例,32歲的兒子才結婚2年,就發生車禍,媳婦回娘家工作賺錢,2歲的孫女,只能請保母照顧,整個家庭幾乎破碎,而羅姓工人表示,他自己一個人獨居,沒能力賠償,法院判決雖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但受害何先生家人要真能拿到賠償,相當困難。
 
公務員酒駕 得處主管連帶責任
 中央社  2013628日 下午7:29
 2013 0628公務員酒駕 得處主管連帶責任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8日電)公務人員酒駕肇事,對於主管是否應負行政責任,軍警已有規範,人事總處今天表示,其他機關人員可自行審酌是否比照,課予主管監督不周的行政責任。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邀銓敘部、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與地方各主管機關開會研商達成初步共識,各機關除應落實平時宣導教育及督導外,對於公務人員發生酒駕行為,將視個案情節予以最嚴厲處分。
 為使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酒駕行為懲處能有統一遵循標準,人事總處將研定建議懲處基準,並於簽奉行政院核定後,通函各機關據以實施,相關規範重點包括公務人員如酒駕肇事者,視個案情節予以嚴處,最重予以1次記2大過免職。
 公務人員如有酒駕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訂酒精濃度標準及個案情節,予以記過1次至記1大過懲處;未達酒測法定標準者,也予以申誡2次的懲處;又如5年內有第2次以上酒駕行為者,依情節予以記過1次至記1大過懲處。
 人事總處表示,各機關如考量業務或機關屬性得訂定較上述建議懲處基準更為嚴格規範;有關教育人員部分則建議參照辦理。
 人事總處表示,由於警察人員及軍職人員以維持公共秩序、國家社會安全為主要職責,並強調服從紀律,身分屬性有別於一般行政機關公務人員,這2類人員如發生酒駕行為,依現行相關規範已有課予主管人員考核監督不周的行政責任。
 至於其他機關人員,得基於實務需要,由各機關自行審酌是否比照軍、警人員訂各級主管考核監督不周的規範,也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所訂獎懲標準表等相關規定,斟酌所屬公務人員酒後駕車嚴重情形,就主管人員考核監督不周的情形,予以處分。
 此外,人事總處表示,對於經警察人員取締的酒後駕車行為,未來將課予公務員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責任,如未予主動告知,將予懲處。1020628
 
102年酒駕上國道追撞油罐車 
 
102年8旬翁晨上工 遭酒駕肇逃撞死 
2013 0616~8旬翁晨上工 遭酒駕肇逃撞死
8旬翁晨上工 遭酒駕肇逃撞死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台中市發生1起酒駕肇逃致死車禍,陳姓男子酒後開車買消夜,撞死88歲開農用車要上工的老翁,警方今天將陳男移送法辦。
酒駕新法上路,台中市昨天凌晨發生第1起酒駕肇事逃逸致死車禍。
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調查,34歲住在太平區的陳姓男子15日凌晨開車行經光興路,不慎追撞駕駛合法農用搬運車的88歲謝姓老翁,猛烈撞擊力道把老翁撞飛,頭部落地傷勢嚴重,經送醫不治。
陳男駕駛車輛的車頭幾乎全毀,且在肇事後,將車開進巷弄逃逸。目擊民眾報警,路過的楊姓男子熱心騎機車追人,陳男逃逸時駕車不慎,撞入水溝,車輪遭卡住動彈不得。
員警循線將陳男逮捕到案,經酒測發現陳男酒精濃度超標。警方表示,陳男先前另案酒駕遭吊銷駕照,這回再涉酒駕肇逃致死。
謝姓老翁家屬表示,老翁當時駕駛搬運車要到大坑務農,老翁高齡但身體硬朗,沒想到竟遭酒駕撞死。陳男警訊中供稱,當晚1人在家喝了34瓶啤酒,因肚子餓,才開車出門想買消夜吃,沒想到竟發生車禍。全案訊後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1020616
 
2013 0616酒駕判刑 公務員也照樣免職 
酒駕判刑 公務員也照樣免職
作者: 管婺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61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勞工可能因酒駕判刑確定丟飯碗,公務人員若酒駕判刑確定,也同樣會被免職!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昨天表示,公務人員若因酒駕判有期徒刑確定,主管機關可立即予以免職;至於行政罰則部份,公懲會也已研擬新的酒駕懲戒標準,朝加重罰則的方向修正。
馬政府厲行酒駕取締,並加重酒駕刑責,勞工若是酒後駕車被處有期徒刑確定後,連一毛資遣費都拿不到,就會被老闆直接解僱。相較於一般勞工,公務人員雖有保障機制,但同樣可能因酒駕丟了飯碗。
謝文定表示,公懲會內部有根據酒駕肇事嚴重程度,分別訂定處罰標準,但即使是最重的處分,也不會將其撤職。但他也說,隨著社會對酒駕議題愈來愈重視、刑責也愈來愈加重,公懲會已著手檢討相關標準,朝向愈來愈嚴方式修正,考量將撤職也納入酒駕處分之中。
謝文定指出,公務人員觸法,一般需面臨三種法律罰則,包括刑法、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等,這三項並不牴觸。不過,公懲會採不告不理的方式,除用人機關可自行處分外,除非監院、內政部、五個院轄市將案件移送公懲會,才會對公務員做出行政懲處。
至於,一般公務機關是否能立刻給予公務員免職處分?銓敘部官員指出,公務人員違法或酒駕情況發生時,一般都是由各主管機關依《考績法》做懲處,嚴重者則移送公懲會處理;但若是酒駕肇事判刑確定,主管機關可依《考績法》或《公務人員服務法》立刻處以兩大過免職處份。
 
陳志賢/台北報導
依據司法院網站資料,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自八十六年起迄今,共審議六十二件公務員酒駕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員警酒駕案,最知名案件是前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上校庭長湯光隆酒駕肇事案。公懲會對酒駕犯行嚴重者,懲戒處分最重是記過兩次。
六十二件公務員酒駕案,其中五十七件是員警酒駕案占大多數。其餘五件分別是最高軍事法院上校庭長湯光隆、名間鄉某村幹事、公路總局某幫工程司、台東縣某國小老師、海巡署辦事員。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公務員酒駕案件,最重懲戒處分是記過兩次,有卅件;另有廿八案是記過一次;也有三案是記申誡一次;不受懲戒僅有一案。
 
 2013 0608撞死台大女醫 酒駕男最重可判15年半 
撞死台大女醫 酒駕男最重可判15年半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8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詹震山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曾御慈,新北地檢署快速結案,昨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與過失致死罪起訴,並請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詹男最重可判156個月。
檢警調查,528日 深夜,38歲的詹男在土城某海產餐廳酒後駕車,不服警員攔檢逃逸,失控撞上女醫師後,曾停車10餘秒,未下車又開車逃跑,在事發地約100公尺 處被社區巡守隊員攔下。
警方測出詹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6毫克,曾御慈受重傷,在62日 宣布腦死;檢方偵辦時,擔任汽車業務課長的詹男否認肇逃,在檢警出示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後,才坦承犯行,案發後檢方僅歷經11天偵查,即依法起訴。
立法院531日 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刑度,從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新法得在公告後才能生效,詹男是在528日 肇事,只能依舊法判處,最高可判7年徒刑,加上檢方請求加重二分之一,及肇事逃逸,最重可判156個月徒刑,不過法界實務上通常不會如此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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